闽清县中小河流安仁溪综合治理项目施工质疑答复及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一、现对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本项目质量要求为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 223-2025)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特此说明。
合同专用条款中13.7.4 和13.7.7 修改为: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 223-2025)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工程合格标准为: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 223-2025)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优良标准为: / 。达到优良的奖金为:无。
二、质疑答复如下:
质疑1:请代理提供软件版控制价。
答复1:本项目不提供软件版控制价文件。
质疑2:业绩金额要求:完成过建安投资1200万元及以上,如果项目公告时工程概算投资是1200万,但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价格是1000万这样是否满足业绩资格要求。
答复2: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价格是1000万元,不满足业绩要求。项目业绩要求:完成过建安投资1200万元及以上金额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签订的合同额为1200万元及以上,如果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上有体现完成的工程量金额也必须是1200万元及以上(指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竣工证书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当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