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西北院国能灵绍直流配套灵武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配套输变电EPC总承包工程南区升压站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公开谈判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2025Z032350-ZBLX-2507-001)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已中标 国能灵绍直流配套灵武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配套输变电EPC总承包工程 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对该项目国能灵绍直流配套灵武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配套输变电EPC总承包工程南区升压站建筑工程劳务分包进行公开谈判招标, 凡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且有意投标的企业法人,均可向招标人获取谈判文件参与本项目公开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白土岗乡地区
2.2 工程概况及标段概况
工程概况:国能灵绍直流配套灵武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配套输变电EPC总承包工程南区升压站建筑工程标段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白土岗乡境内,距离灵武市直线距离约55km。国能灵绍直流配套灵武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配套输变电EPC总承包工程,包含新建2座1080MVA 330kV升压站,建设两座综合舱,每座综合舱面积不少于200㎡(监控室45******办公室35㎡,会议室30㎡,宿舍45㎡,卫生间15㎡,工器具库房30㎡),开工典礼及大型观摩活动(具体详见报价清单)。
标段概况:本标段为国能灵绍直流配套灵武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配套输变电EPC总承包工程南区升压站建筑工程劳务分包
2.3 工期要求
国能灵绍直流配套灵武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配套输变电EPC总承包工程南区升压站建筑工程劳务分包,计划于2025年8月 1 日开工(具体以发包人或监理正式下达的开工令为准),2025年10月30日完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91天,实际开工工期以甲方及业主具体要求为准。
节点工期:2025年8月30日升压站具备设备安装条件,2025年9月30日升压站具备受电条件,因业主节点工期提前,导致土建工期施工节点压缩,应按照业主要求节点工期执行。
若进度滞后承包人应采用增加资源配置、延长工作时间等相关措施,确保全升压站倒送电目标实现,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
2.4 质量要求
国能灵绍直流配套灵武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配套输变电EPC******集团公司、当地政府、当地电网、业主/招标人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要求和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并满足行业规范标准。
2.5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为国能灵绍直流配套灵武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配套输变电EPC总承包工程南区升压站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本标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国能灵绍直流配套灵武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配套输变电EPC总承包工程南区升压站建筑工程标段,主要包括并不限于以下:
1. 本项目涉及的所有建筑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四通一平、进场道路、施工临时设施(含水、电、生活垃圾等)、办公区、附******消防工程、建筑装修工程,以及检验、试验、质监验收、试运行、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等(其中试运行、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工作为土建部分配合工作)。含过程中的原材料取样和送检;钢筋接头连接取样和送检、闭淋水试验;外加剂、掺合料取样和送检;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量不少于30%;现场混凝土坍落度的测定;土工试验等相关试验。以上工作所涉及到全部费用及协调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范围内。
2.承包人应在招标人征地范围内施工,若施工需要临时占地超出征地范围的,由承包人自行征地、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
3.安全文明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满足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要求。
4.项目自临建施工至全部建筑工程完成;需全过程配合建设单位通过投产验收,达到规定的性能保证指标、且质保期满止等建筑工程需要的全部工作。临建、临电、临水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投标人报价中已包含甲供材料牵引、接货、卸货、保管及二次倒运等工作内容。
5.承包人搜集、整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建筑部分档案资料并负责整理移交。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6.其他:
1).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农民工管理资料收集、整理并负责移交给发包人;
2).参加施工过程中的检查、配合发包人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审计等相关工作;
3).正式移交之前的缺陷处理以及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内的修复等相关工作;
4).做好与本工程相关的建设(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路、征地等)协调工作,确保工程按计划工期进行。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1企业资质要求:响应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企业资产(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财务会计报表。
3.1.3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
(1)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或机电专业)或中级工程师及以上;项目经理最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1个110kV电压等级及以上升压站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2)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系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1.4 企业工程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响应人须至少具有国内1个110kV电压等级及以上升压站施工项目的合同业绩,且均已完工。响应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3.1.5 企业资信要求:
(1******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响应人在近3年无违法、违纪事件、无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发生;
(3)串标或其他违法行为废标的不允许再次参与投标;
(4******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小组对响应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谈判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小组将否决其投标响应资格。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上述资质条件要求的,请于 2025 年 7月 18 日至 2025年 7 月 22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不含法定公休日),将以下材料扫描后发至******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获取项目及标段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时将相关资料上传至******/form/page/DRUdFVHdTVUZaUW13。
(1)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版,不提供纸质版。
4.2 未按本招标公告 4.1 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7月25 日 10 时 30分,地点为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西北水电A座一层会议室(具体会议室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 年 7 月 25 日 10时30分,地点为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西北水电A座一层会议室(具体会议室另行通知)。
6.2谈判时间(预计):2025 年7月 25日 11 时 00 分
6.3谈判地点(预计):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西北水电A座一层会议室(具体会议室另行通知)。
6.4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单位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自动放弃该轮次谈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网站(http://******)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西北水电A座
联 系 人:蔺娜
电 话:******
邮 箱: ******
9.监督机构
******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7
10.其他
成交人数量:1人。
11.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阎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
2025年 07 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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