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池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配套工业污水管网工程-池州高新区栖云路(精实电子-陶陶科技)污水管道工程
2.标段名称:池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配套工业污水管网工程-池州高新区栖云路(精实电子-陶陶科技)污水管道工程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原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卷—十、承诺书现修改为:
承 诺 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
一、保证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在投标过程中,无围标、串标、借用资质及其他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保证提交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真实有效;保证拟任项目经理在项目开工时无在建项目且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交证明材料。保证相应专业资质的建造师人员数量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企业资质规定的建造师数量要求。
二、保证按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管理人员进场管理,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不得更换项目管理人员,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确需更换的,按规定办理有关批准、备案手续。
三、保证目前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按有关规定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
四、保证中标后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的承诺、合同约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等。
五、保证无行贿犯罪记录、无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无限制在本市承揽业务的行政处理、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或其他招标文件约定的失信行为。
六、本承诺将作为工程建设合同的一部分,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我方自愿放弃本项目中标的权利并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直至解除合同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我方承诺若拟派本次投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中标后因非不可抗力因素需变更的,则向招标人交纳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
(2)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3. 承包人及16. 违约现修改为:
3.2.1 项目经理: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施工期间,执行考勤制度,项目经理自项目开工到竣工验收合格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如遇特殊情况,项目经理应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参照条款3.3.4),否则视为项目经理缺勤,发包人有权向其索赔,按10000元人民币/日扣除违约金 。项目经理必须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服从发包人的考勤管理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100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视为项目经理缺勤。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10000元人民币/天的违约。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须承担100000元/(人·次)的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不胜任的,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更换,承包人必须立即更换同时须承担100000元/(人·次)的违约金;更换后的项目经理必须得到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认可。承包人拒绝更换的,每延迟一天向发包人偿付10000元/(人·天)的违约金。发包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或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相应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承包人限期离场,并追究承包人的一切责任 。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施工过程中,无论以何种原因更换投标时所投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每次处以100000元违约金,更换投标时所报其他项目管理人员,每更换1人,每次处以10000元违约金。
(3)Excel及PDF版最高投标限价总说明—4、材料价格现修改为:执行《池州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6期信息价不含税价格,信息价中缺项的执行周边地市同期信息价或市场询价;人工费执行第二季度信息价(156.52元/工日)。
(4)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澄清与修改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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