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目 | 内容 | |||
项目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火烧迹地植被恢复清理项目【网上竞价】【第1次重新采购】 | |||
项目编号 | QT******1662 | |||
采购方式 | 网上竞价(一次报价) | |||
项目概况 | 1、采购内容:毕拉河生态功能区2024年植被恢复场地内树根清理作业:树根归堆 面积约为8000亩,树根运出场地面积24488.66亩;具备能够完成此项任务相关人员和设备; (1)把场地内的树根归成大堆,单价90元/亩; (2)把归成大堆的运出场地,单价60元/亩; | |||
★服务要求 | (1)成交人签合同后出现履约问题(如未按时完成委托任务、非不可抗力拖延工期问题等)列为不良供应商,根据违约的严重程度限制参加我单位所有工程项目3-5年。 (2)本次供应商随车配备驾驶员等工作人员且随车匹配《机动车注册登记证》或《机动车行驶证》,工作人员发生的食宿费、劳务费、各项社会保险、人身保、发票税金等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理。 (3)供应商必须保证随车配务工作人员的数量且要求身体健康、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年龄不超过60周岁。供应商至少配备1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工作人员的管里工作,并与采购方相关负责人员保持常规性业务联系。供应商应制定管理制度,履行相关服务责任。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引发管理或劳务及其他一切纠纷所产生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当供应商解除与服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所涉及的经济补偿金由供应商负责支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纠纷扩大或未能减小采购方相关损失的,由供应商承坦全部责任。 (4)供应商在树根清理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车辆运行事故、交通事故、人员伤亡事件等,其产生的责任和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和承担,采购方不负任何责任。 (5)供应商及其配备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采购方的工作安排,接受采购方的监督、指导、检查和考核,遵守采购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无条件服从采购方的管理。对于不服从现场管理人调度的,采购方将视情节对供应商进行处罚,情节严重则按供应商违约处理。 (6)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转让服务工作。在工作区域内只能从事采购人认可的各项工作,不得从事与采购人规定的工作范围及内容以外的任何活动。 (7)供应商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因以上原因使合同性质发生改变,采购方不负赔偿责任。 (8)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保证设备完好,工作效率高,出厂时间短,油耗低,性价比高,适应采购方施工现场环境;供应商要确保车辆设备权属清晰、无任何法律纠纷,如供应商在履约期内因车辆权属不清晰产生任何法律纠纷,采购方概不负责。由此耽搁采购方车辆使用从而延误正常工期,对采购方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9)车辆在树根清理过程中的维修保养由供应商负责,机械使用过程中,机械设备出现问题要及时修理,需配备可更换机械,不得影响项目进度,不得有严重窝工行为;若车辆出现严重故障需要大修而无法满足采购方正常使用需求,供应商必须在1日内调换车辆进场,不得影响采购方工作正常运行。 (10)在树根清理过程中,因供应方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供应方承担,采购方不负任何责任。 (11)在树根清理期间内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12)按照《毕拉河林业公司植被恢复造林调查设计》的要求进行清理作业。 (13)对造林场地内的树根进行清理运出,清理原则今后不影响后续造林地的维护、补植、管护等作业的为标准。 (14)供应商须根据实际考察结果进行准确报价,如供应商成交后放弃成交,采购人有权将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将供应商纳采购人黑名单。 | |||
踏勘事项 | 踏勘原因:本项目现场情况特别复杂,拟提供服务需要根据现场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保证报价的准确性,由于现场环境处于毕拉河生态功能区,为保证供应商及时了解实地情况,需要现场踏勘,并在现场踏勘后提供一份完整的实施方案; 组织方式:2025年6月5日10:00-18:00期间可进行现场踏勘; 踏勘联系人:杜国俊 联系电话:******; 踏勘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诺敏镇毕拉河林业公司生态功能区内; 踏勘结果:现场踏勘后根据现场情况编制报价;保证报价的合理性; 踏勘费用: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 ||||
注: | ||||
报名时间 | 2025年5月29日15时00分至2025年6月6日09时00分 |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采购组织方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采购组织方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
报价规则 |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总价报价并提交,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修改报价,不可撤销。 | |||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 ||||
报价保证金 | 1、交纳金额:100000.00元; | |||
电子保函 | 本项目支持使用电子保函,供应商注意事项: | |||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采购组织方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 |||
特殊情形 |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有限责任公司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 |||
服务费 | 1、以成交供应商报价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以下服务类标准的8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 |||
成交金额(万元) | 工程 | 货物 | 服务 | |
500 以下 | 1.20% | 1.50% | 1.50% | |
2、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组织方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采购组织方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 ||||
采购组织方账户信息 | ******有限责任公司 |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 |||
结算要求 | 1、付款方式: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2、发票要求:增值税普通发票。 | |||
发布媒体 | 1、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 | ******有限责任公司 | ||
系统操作咨询 | E交易系统客服电话:******99(可咨询交纳保证金、上传资格审查资料及报价等系统问题) | |||
技术支持电话:****** | ||||
异议 |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 |||
操作指南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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