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沙河铺镇老沙泉路南侧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调查地块位于沙河铺镇老沙泉路南侧,地块北侧为老沙泉路、临街住宅,南侧为林地,西侧为******居民住宅,东侧为居民住宅。根据地块勘测图,调查地块面积为7251.06m2 ,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716371°,北纬:32.175781°。
******人民政府固政文******居住用地(用地类别代码R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章第59条第2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可知,本地块历史使用情况主要为居民住宅,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规模化养殖、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调查地块历史上未发现受到其他工业企业污染的影响。
相邻地块******居民住宅、林地等。相邻地块现状及历史上不涉及规模化养殖、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因此调查确定相邻地块历史上无潜在污染源。
调查地块周边1km范围内主要为******学校、医院、工业企业等,不涉及规模化养殖、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地块周边企业环保措施完善,未发生过泄漏事故及投诉记录,经综合分析对调查地块无潜在污染的可能。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相关规定,经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及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可以满足目前规划用途(******居住用地)开发需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